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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延期开庭的法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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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民事诉讼延期开庭审理的法定情形有: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

2、当事人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3、其他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形。. 民事诉讼程序启动以后,会择期进行对案件进行审理,这个开庭的期限是有法律规定的,除非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以外,都不能延期开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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