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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辖区维修过程检验规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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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辖区维修过程检验规程1检验目的确保业主(住户)提出的服务要求得到满足,使公司所辖物业及设备、设施能安全、长久、有效的使用。

2适用范围2.1物业公共部分维修过程的检验。

2. 2业主(住户)室内维修过程的检验。

3. 职责3.1 工程领班每日对派工单进行检查,对所辖物业公共部分进行巡视。

3. 2工程主管负责周检。

3. 3客服中心进行每月维修工作的回访。

4内容

4.1服务过程的检验内容

4.1.1服务及时性的检验:a.根据维修预定时间,准时到达目的地;

b.客服人员派工维修视工作复杂程度而定一般性维修不超过8小时;

c.对于特别困难的,要求从接到维修到完成最多不超过72小时(工作要求特殊的例外);

d.不能当天完成的,应向业主(住户)解释原因。

4.1.2 服务质量的检验:按维修服务标准进行检验,检查是否严格按工作手册执行:a.功能性维修,以恢复原有功能为准;

b.外观性维修,表面应无色差、高低不平现象,与原有部位相比较,应无突兀感;

c.满足业主的合理要求;

4.2服务过程的检验周期

4.2.1 日检:工程领班每天进行日巡视检查,发现维修质量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对每日的《维修派工单》、《设备维修单》要及时收回,以检验服务的及时性和住户对维修服务过程是否满意,并查找当日未解决项目原因,及时监督解决。

4.2.2 周检:工程主管依据"维修服务标准",每周对物业公共部位设施、设备(机电设备除外)情况进行周巡视检查,对发现的无需进行原因分析的不合格,现场进行纠正,对需进行原因分析的不合格执行《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及时进行处理。

4.2.3 月检:客服中心每月对维修服务进行抽查。

按派工单总量抽取5%(最多不超过物业总户数的5%)对业主(住户)进行回访,以检验维修服务过程的质量。

4.3 维修不合格的处理对以上检验中发现的严重不合格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填写《纠正措施报告》。

在检验过程中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具体处理程序按《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相关质量记录:1.《维修派工单》2.《 设备维修单》3.《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4.《设备保养工作月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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