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的一般程序有:
1、依法组成清算组;
2、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
3、制订清算方案;
4、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
5、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向申请宣告破产;
6、收取公司债权,清偿公司债务;
7、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一、公司清算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清算具体程序是:
1、在公司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清理公司财产,通知、公告债权人;
3、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
4、分配剩余财产后,公司清算完毕,清算组办理注销登记。
二、公司解散清算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解散清算的流程是: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
5、清偿债务;
6、公告公司终止。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三、公司清算程序是如何办理的
办理公司清算程序如下:
1、建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3、债权登记,债权人申报期债券时,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登记债权;
4、制定清算方案时,财产处理应按以下顺序安排:一是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二是按第一顺序清偿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未按第一顺序清偿公司财产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大会或有关主管部门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6、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7、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后,股东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和确认文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