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1、开具单位写项用应该列明细,即应该开具项目清单。
2、项目清单的开具操作:
进入系统-管理-开具管理-填开-号码确认-进入"专用填开"界面-填写购货方信息—点击“清单”按钮-进入销货清单填开界面-填写各条商品信息-点击"退出"返回界面-打印-在“已开查询”中打印清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