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
买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 房屋具体情况:
1. 位置: 区
2.房屋套型 ,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 楼层 ,用途 。
3.该房屋的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计房价 万 千 百 拾 元整(小写 元)
二、 乙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三、 房屋四界:
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由甲方第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部份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 元),第二次在产地产交易中心将此房产权证交房地产交易中心处受理同时(或者办理产权公证时)甲方再付给乙方(大写 元)(小写 元),第三次余款等办完过户手续后,甲方拿到新产权证的同时付清,计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此合同结束。
五、 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此房的过户换证手续或办理公证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 方支付。
六、 本合同甲、乙、中介方签章,买卖双方均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乙方不退还定金;乙方违约,则双倍退还甲方定金。
七、 乙方卖给甲方的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进行交易的,甲方提出撤消合同时,乙方应当同意,并如数退还甲方定金。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及各执存一份,从签字盖手印之日起生效。
九、交房时乙方保证该房屋的水、电、气、光纤、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结清。原有室内设施齐全完好无损。
十、 其他决定事项: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共有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户,房屋结构为,房产证登记面积x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第二条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万元整,大写:.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x元整,大写:,日内交付万元(大写),余款元(大写)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乙方损失。
第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x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市区 ,为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楼层、房型、权属、装修状况
2、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晰,甲方房屋产权现状为,经甲、乙双方核实,同意交易该房屋
3、甲方房屋主要转让设施有:
4、甲方房屋产权有效证件有:
二、房屋买卖价格
该房屋买卖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三、房屋买卖税费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方负担
四、付款方式
五、办理过户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此协议签定后日内,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过房登记手续
六、交接约定
1、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腾空,甲乙双方办理该房屋交接清算入住手续,并结清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2、甲方应负责保证本合同签订后至该房交接前的房屋装修、设备、设施的完好,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应由甲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3、室内配套设施如需过户,甲方应提供有效证件给乙方协助过户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房,时间在十五天以内的,每逾期一天,按购房金额的2‰收取滞纳金;逾期交房超过15天的',视为甲方单方毁约
2、乙方逾期付款,时间在十五天以内的,每逾期一天,按购房金额的2‰收取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15天的,视为乙方单方毁约
八、其它要求
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否则,可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立合同人: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