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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协议(5篇)

来源:塔特财经网

公司收购协议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共同称“双方”。

  鉴于:

  1. 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

  2. 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

  3. 甲方拥有 全部、完整的权利。

  4. 甲方拟通过全部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先决条件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 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资产的决议之副本;

  ② 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 乙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甲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第二条 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资产后,依法享有 100%的权利。

  第三条 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 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RMB )。

  第四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1 将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

  4.2 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共同办理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4.3 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五条 转让方之义务

  5.1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5.2 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5.3 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六条 受让方之义务

  6.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资产之全部转让价款。

  6.2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 公司及时办理该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6.3 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七条 陈述与保证

  7.1 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 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7.2 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

  ③ 乙方保证受让该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④ 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第 违约责任

  8.1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② 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8.2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9.1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9.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条 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一 协议之生效

  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二条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收购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收购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有意收购_________行业的,并就该收购信息指定甲方为信息发布渠道向外发布。

  第二条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并就且仅限于乙方提供的收购信息,通过_________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甲乙双方就发布方式另有约定的,也可按约定的方式发布。

  第三条乙方保证收购信息的真实性。

  第四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交下列材料:

  乙方发布收购信息的合法、有效的书面决定;

  有委托代理人的,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该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填写《转让登记表》

  第五条甲方可根据情况需要,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其它必要的材料。

  第六条乙方保证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所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同意甲方就上述材料按下述第_________项所规定的方式发布:

  完全的向社会公开发布,但不公布且仅限于不公布本协议项下拟收购所在企业或乙方的全称、地址和联系式;

  不完全公开发布。

  第七条乙方要求按前条第项规定执行,不完全公开发布的,应当另行出具书面文件,具体说明不公布事项的范围及甲方可以向拟出让方提供的材料范围。

  第对于乙方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提交的材料,甲方均认为可以向拟出让方提供,并以获得乙方授权。但乙方按前条规定出具了书面文件的除外。

  第九条甲方负责接受拟出让方的出让申请,解答拟出让方的询问。

  第十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与拟出让方接触或协商转让事宜。

  第十一条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结果及拟出让方情况,并做为投资顾问,积极参与项目考察、研究、策划、谈判、方案设计和合同拟定等活动。

  第十二条乙方知悉从甲方处获得的有关拟出让方的资料,全部来源于拟出让方,保证对该材料及其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并保证该材料不得被用于除转让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十三条甲方对按本协议的规定向拟出让方提供材料,给或可能给乙方造成纠纷、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在乙方与拟出让方进行协商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进展情况。

  第十五条交易完成后十日内,乙方需按实际交易额的5%作为中介佣金支付给甲方。如不按时支付,必要时甲方有权通过网上公开催款形式进行索取。对于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名誉影响,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不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甲方有权不予交易。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向人民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收购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转让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鉴于:

  1.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20__年5月30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__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工商注册号为:。拥有目标公司70%的股权;拥有目标公司3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实缴付了全部认缴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2.甲方拟通过股权转让和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目标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目标公司股权和资产全部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先决条件

  1.1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目标公司经营所用土地之使用权依据法律法规之规定或有效合同之约定在目标公司名下,甲方并将相关证明文件提交给乙方。

  ②甲方同意与乙方签署《股权代持协议》,同意在本协议股权及资产实际转让交接后无偿作为显明股东代表实际股东乙方持有股权,并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无偿配合乙方履行相关义务,且同意与乙方指定的代表签署《授权行使股东权利义务协议》,同意把其作为显名股东享有的权利义务全权授权给乙方指定的代表行使。

  ③目标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书面同意继续受聘担任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直至乙方提出更换,并在此期间自愿遵守《xx公司法定代表人履行职责行为规范》。

  ④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委派经营管理、财务、法律等工作人员进驻目标公司,甲方现有人员与乙方人员共同负责目标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印鉴管理等工作,甲方人员并积极配合乙方人员对目标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尽职摸底调查,且在乙方人员进驻10内未发现目标公司实际情况与本协议附件一《目标公司权利、资产及相关材料清单》中列明的内容及其他相关约定不符。

  1.2上述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5日内,尚未得到满足、确定,本协议将不发生法律约束力,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第二条转让之标的

  2.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股权和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股权和资产后,依法享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目标公司权利及资产详见附件《目标公司权利、资产及相关材料清单》)

  2.2基于目标公司股权、资产、印鉴、经营管理权彻底交接前的原因产生的,未在附件一《目标公司权利、资产及相关材料清单》中列明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税费、处罚、诉讼、争议等责任,在交接前后仍由甲方另行负责处理,所需支付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但基于目标公司股权、资产、印鉴、经营管理权彻底交接前的原因产生的,未在附件一《目标公司权利、资产及相关材料清单》中列明的其他权利,在交接后归属乙方享有,甲方不得主张、干涉。

  第三条转让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股权及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x元整(RMB)。相关税费依据有关规定各自承担,规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5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1将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将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全部工作人员更换为乙方委派之人员,对于乙方不同意保留的通过人员由甲方负责安置,相关劳动关系争议或责任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

  4.2将本协议《目标公司权利、资产及相关材料清单》列明之各项文书、资料交付乙方并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乙方;将全部印鉴移交乙方保管。

  4.3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目标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目标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4.4与乙方共同书面确定彻底交接日,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一式二份,各存一份。

  第五条股权及资产转让价款之支付

  协议签订后乙方先行支付预付款元;待协议生效后,并第四条约定内容履行完毕后,乙方再向甲方付款元;待双方依法办理完毕工商注册变更登记等过户手续后,乙方再向甲方付款元。

  第六条陈述与保证

  6.1甲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②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③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之背景及目标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6.2乙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违约责任

  若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第四份备存于目标公司内;若双方在办理交接过户手续时签署提交了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协议文本时,均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公司收购协议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为於________________注册成立之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卖方为一家同系附属公司及一家联营公司为本集团两家联营公司___________公司及____________公司之合营伙伴。除本公布所披露者外,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得悉及确信卖方、担保人、________及_________,连同(倘适用)彼等各自之最终实益拥有人及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士,均为於本集团及本公司关连人士之第三方

  一、将予收购资产

  根据收购协议之条款及条件,买方将收购________已发行股本合共_______%。将由________收购之销售股份相当於________已发行股本之_______%。_________现有已发行股本馀下_______%由_________拥有。_________则投资於中国合营企业。

  二、代价

  _________就销售股份应付之代价将为_________元。代价将全数以现金支付,其中_______%订金(订金)将由_________于签订收购协议后一个营业日内支付,余额_______%于完成时向卖方支付。代价乃经参考卖方至今於_________所产生投资成本厘定。代价及收购协议之条款及条件乃经订约各方按公平基准磋商厘定。

  三、先决条件

  收购协议须待下列条件达成后,方告完成:

  a、买方及担保人订立股东协议(股东协议),并於完成时生效;

  b、买方完成法定及财务尽职审查,且各买方合理信纳________之业务、资产、财务状况及前景所有方面;及_______各成员公司之业务,资产及财务状况於收购协议日期至完成期间并无重大逆转;

  c、买方合理信纳收购协议所载全部保证於完成日期仍属真确及准确;

  d、买方就订立及履行收购协议之条款取得联交所根据上市规则或任何监管机构可能规定之任何类别一切必需同意,批准或其他许可(或视情况而定,有关豁免);

  e、卖方向买方交付披露函件。

  倘任何先决条件未能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收购协议各方协定押後之其他日期(截止日期)或之前达成或获豁免,收购协议将告终止,并再无效力,而订金连同按年利率3厘计算之利息将於终止协议後______个营业日内退还买方,自此协议双方根据收购协议再无任何责任(除有关保密,成本及相关事宜之条文外)。不论上文所述,倘任何买方选择不完成收购协议,其他买方有权(但无责任)根据收购协议条款完成协议。

  四、完成

  待上述先决条件达成或获豁免(视情况而定)後,收购协议将於截止日期後第_________个营业日或之前完成。

  五、贷款协议

  於签订收购协议之同时,_________与_________订立贷款协议,据此,_________同意向_________提供_________元贷款,按年利率3厘计息。完成时,贷款将转换为_________结欠________之股东贷款。_________将以其届时作为_________股东之身分豁免_________偿付贷款应计之利息。倘收购协议未能完成,_________将根据收购协议之条款向买方偿还贷款连同於收购协议终止日期贷款应计之利息。根据上市规则第13、13条,贷款构成向一家实体提供超逾本公司市值______%之贷款。

  六、有关_________之资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上市规则,收购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而根据上市规则第13、13条,贷款构成向一家实体提供超逾本公司市值8%之贷款。因此,收购及贷款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披露定。载有收购进一步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之通函将尽快寄交股东,以供参考。

  七、上市规则之影响:

  八、释义

  於本公布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词汇具有下列涵义:

  收购指__________________根据收购协议之条款及条件向卖方收购销售股份。

  收购协议指买方,卖方及担保人所订立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买卖协议。

  _________指_________,於萨_________________注册成立之公司,为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联系人士指具上市规则所赋予涵义。

  董事会指董事会。

  营业日指银行开放营业之日子(星期六除外)。

  本公司指蚬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於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

  完成指完成买卖销售股份。

  完成日期指截止日期後第三个营业日。

  关连人士指具上市规则所赋予涵义。

  代价指销售股份之代价_________元,根据收购协议须由_________支付。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指中国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贷款指_________根据贷款协议向_________提供之_________元贷款。

  贷款协议指_________与_________就贷款所订立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协议。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_________公司,由_________及一名第三方拥有之中外合作合营企业。

  买方指_________,_________及_________之统称。

  _________指_________,於_________注册成立之公司。

  销售股份指将由_________根据收购协议收购之_________股本中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港元股份。

  股份指本公司每股面值_________元之普通股。

  股东指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指XX公司。

  卖方指__________________,於注册成立之公司。

  担保人指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指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注册成立之公司。

  _________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全部已发行股本於收购前由卖方及_________分别拥有_____%及_______%。

  _________指__________________及中国合营企业。

  港元指法定货币港元

  人民币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指百分比。

  就本公布而言,人民币兑港元乃按1、00港元兑人民币1、06元之汇率换算。

  卖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公司收购协议

  转让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甲方作为外方投资者投资,投资总额为______万美元,注册资本为______万美元,实收资本为______万美元。

  2、甲方有意转让其所持有的沈阳星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______%的股权。

  3、乙方为的法人,且愿意受让甲方股权,承接经营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有业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订立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1、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权的转让。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______元将其在标的公司拥有的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与甲方就全部股权转让款以货币形式完成交割。

  三、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四、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标的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标的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

  五、股权转让有关费用和变更登记手续

  1、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2、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后,双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六、有关双方权利义务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东权利同时不再履行该部分股东义务。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标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七、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3、不可抗力指任何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法令或总动员,直接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

  (2)直接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国内;

  (3)直接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他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4)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直接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不可抗力事件。

  八、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获审批机关批准前,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2、本协议获审批机关批准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订立书面协议,本协议可以解除。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4、本协议获审批机关批准后,双方不得解除。

  5、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九、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于______裁决。

  十、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于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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